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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432863E/2025-04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成文日期 2025-1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2-23 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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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一)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义务教育证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统一发放。证书规格由省教育厅制定。

毕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由毕业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信息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原毕业学生提交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局审核通过后,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