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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694N/2025-005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5-02-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5-02-24 13: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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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监察科

主要职责:承担房屋建筑、市政、环卫园林、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招投标、工地扬尘等稽查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工程稽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制订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计划、方案;依法查处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投标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者参与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防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棚户区改造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镇街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

建筑市场监管科(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市政、环卫、园林、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市政、环卫、园林基础设施及人防工程(在建和已建成)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勘察设计科

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城市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统筹监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市政设施、环卫园林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公用供水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和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公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统筹监督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燃气热力管理科

要职责:参与拟订全县燃气、热力行业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镇街燃气、热力工作。组织或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村镇建设科(挂金乡县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镇街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承担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