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5-00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卓运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智能化立体仓储货架项目、山东鑫百和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车载智能座椅及零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吨智能化立体仓储货架项目 | 山东卓运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驻地西南,羊山镇杜庄村南,羊马路东、杜楼村西、原齐威水泥厂内 | 济宁启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12000万元,新建年产1000吨智能化立体仓储货架项目。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抛丸、喷塑产生的颗粒物,固化产生的VOCs,天然气燃烧废气。 (1)切割废气 切割工序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罩,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 (2)焊接废气 焊接工序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罩,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2排放。 (3)抛丸废气 抛丸废气经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3排放。 (4)喷塑废气 废气经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 (5)烘干废气 烘干工序为天然气加热,因此烘干废气包括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C33,不含C333)。 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少量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车间外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家肥,不外排。 三、固废处置情况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废:下脚料外售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焊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袋、废钢丸外售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废切削液 、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其防护措施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削减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2 | 年产10万套车载智能座椅及零配件制造项目 | 山东鑫百和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化雨镇刘堂村东南270m处 | 济宁远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168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套车载智能座椅及零配件制造项目。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进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F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2F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 (1)有组织废气 ①1F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恶臭 安装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恶臭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切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对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行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2排放。 ③2F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恶臭 安装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3排放。恶臭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3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注塑工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 ②切割、焊接工序无组织颗粒物 ③进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④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根据源强核算,本项目P1、P3排气筒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中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60mg/m3、VOCs排放速率:3.0kg/h),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P2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B中插法计算出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排气筒高26m:16.16kg/h)。 根据估算,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冷却水全部损耗。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做农家肥,不外排。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注塑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焊丝、焊渣,废布料、皮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注塑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焊丝、焊渣,废布料、皮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真空上料机、二保焊机、焊接机器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自动灌注机、裁剪机、缝纫机、泵类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防护措施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削减设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