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45J/2025-010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月12日至4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金乡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5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夯实整改思想基础。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自觉从“两个大局”高度深刻认识民政职责职能,强化政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玉钦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同时,主要负责人督促班子成员在整改工作上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既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任务,又搞好个人的整改,实事求是,真整实改。9月2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打牢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局党组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原则,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玉钦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及时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均有一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巡察反馈会后,先后召开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科室负责人推进会议6次,定期对账,跟踪指导,认真研究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随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从而使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持续转变作风,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三)强化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局党组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科室干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问题整改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6——11月,向上级民政部门推荐上报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文章8篇,创新实践案例7个,争取上级政策项目2个,争取亮点成效1个,3项省级、市级改革创新成果。同时,局党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各项制度真正立起来,先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个,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对巡察期间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认真誊写、补写到专用党组记录本上。对巡察反馈问题有关的会议记录,经查找核实,进行及时完善。对学习“2023年4月17日至18日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对学习“2023年12月16日民政部下发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民政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情况做好记录。对“2024年10月25日至26日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局党组第一时间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增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认识,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不断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7次,学习最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及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金乡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既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配档表,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新时代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补充集体学习内容,完善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基层学习调研,“靶向”进行学习整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举措,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论党的自我革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分篇目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部分内容,明确专人记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质效不断提高。
3、公建养老机构标准层次不高。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4年,我县公建养老机构均未参评。2024年1月4日市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下次等级评定时间为2026年下半年。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民政局指导公办养老机构做好下次参评工作:一是指导胡集镇敬老院、高河街道敬老院、马庙镇敬老院等部分条件较好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室内卫生间,在2026年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中有10%公建养老机构入选三星级养老机构;二是将金乡街道敬老院、王丕街道敬老院、霄云镇敬老院等部分设施一般的公办养老机构合并到“一心四点”项目,确保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层次得以提升。截至目前,霄云镇敬老院已合并到“一心四点”开展日常工作。
4、部分养老设施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民政局指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同时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加强宣传和推广等措施整合部分养老设施资源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等。截至目前,兴隆镇敬老院整合前共有床位92张,入住老年人45名,床位利用率达48.91%;整合后共有床位92张,入住老年人77名,床位利用率达83.70%。同时,县民政局向马庙镇永康日间照料中心、王丕街道永康日间照料中心等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马庙镇小程楼农村幸福院、霄云镇韩楼村农村幸福院等13个农村幸福院给予19.3万元运营奖补资金支持,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5、救助政策公开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中央、省、市、县印发的救助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济宁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救助政策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定期收集、整理各级政府部门印发的救助政策文件,确保无遗漏。整改期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共公示救助政策9条,确保政策公开及时性,不断提升群众救助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6、对“济时救·金心救”平台链接日常维护巡检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明确1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济时救·金心救”平台链接的日常维护巡检工作,制定维护机制,填写维护记录,对平台链接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链接异常或无法访问,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并尽快进行修复。通过专人定期维护,确保群众能够稳定、便捷地使用平台。制定定期宣传济时救和金心救制度,在整改期间通过线上公众号宣传2次,线下利用“黄河大集”等活动宣传2次,达到预期效果。
7、慈善工作公开和宣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6月份联合县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了首届“慈润水城∙善行蒜都”中小学生慈善征文比赛,获奖作品通过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刊发,在中小学生心中“种下一颗慈善的种子”,有29名学生和6名教师优秀征文在市级慈善征文比赛中获奖,金乡县获得全市优秀组织奖。二是加强慈善公开力度。按照《金乡县慈善总会慈善全公开暂行办法》,7月8日召开县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同时启动“慈善公开周”活动,常态化开展“慈善开放日”活动。三是广泛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7月份积极向县两办提报《2024年全县“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文稿,并于7月26日印发,8月22日召开启动仪式,县领导带头捐赠,启动仪式现场捐款84700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四是“中华慈善日”宣传。在9月5日通过《金乡新闻》播发“中华慈善日”专题报道——《金乡县高度重视慈善工作 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巡察整改以来,在碧桂园养老服务中心、金山公园显要位置高标准设立慈善文化宣传栏2处,成为慈善公开和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
8、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局执法范围中包含对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但2021年以来,未开展此类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职能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县民政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13处养老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经检查,13处养老机构均不存在隐患问题,养老机构安全形势良好。2024年9月13日印发了《金乡县2024年度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低保、特困人员及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镇街在接到检查反馈后,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每年抽调人员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能够安全、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9、消防智慧平台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民政局安排专人对消防智慧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一是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做好每日按时巡检、报警信息及时处理、离线设备及时维护等问题,落实即知即改。二是指导所有养老机构每半年更新一次智慧消防单位档案,包括基本信息、消防培训、消防预案等,并且指导各养老机构对各自基本信息、消防平面图、制度等档案进行完善。三是与青岛峻海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注明“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质保期三年”,用于维护设备的非正常使用。截至目前,半年未培训机构0家,占比由12.5%下降至0%;消防平面图未上传的0家,占比由11.6%下降至0%;养老机构综合评分中等以下由原来的10家下降至0家,占比由原来的41.7%下降至0%;智慧消防云平台根据机构的基本信息、消防平面图、消防预案、规章制度、消防培训等单位档案相关信息,评估出全县24家养老机构安全等级A级18家,安全等级B级6家,安全等级C级0家。安全等级B级及以上占比由原来的0%提升到100%。同时,县民政局对电设备、烟感设备、燃气探测设备出现报警信息的已第一时间通知到机构,近期不存在报警没处理情况。
10、对镇、村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县民政局指导王丕街道永康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马庙镇小程楼互助养老院、霄云镇敬老院、霄云镇韩楼村互助养老院、化雨镇敬老院根据市应急局2024年第12期、15期全市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中反馈的隐患问题进行逐条整改,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县民政局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75场次,培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开展消防、防汛、安全服务等主题的应急演练活动750场次,参演人员达8000余人次;开展自查工作35轮次,县级督导75家次,共排查出隐患5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形成闭环处理。
11、对社会组织监管指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社区社会组织未有效发挥作用问题。为助推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际运转起来,切实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8——9月份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对13个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进行深入性的实地调研,根据各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实际情况,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开展活动。截至目前,各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其中王丕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你身边的贴心管家--助餐、助浴”、高河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工坊手造幸福路--创业赋能”项目在全市开展的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中荣获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针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问题。9月24日县民政局组织2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召开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专题座谈会,就如何利用本行业优势和资源助力乡村振兴进行了探讨和规划;加大了对“红帆社工 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队的调度力度,实施“月调研、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10——11月份,县农作物良种繁协会邀请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农业工程学会专家,连续三期举办芹菜栽培技术培训会暨现场观摩会,吸引了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和种植大户等350余人参加。
目前我县社会组织317家,其中社会团体1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6家,依据《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指导,督导其按时年报、换届、变更等工作;对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进行监管。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督导全县所有社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向无党员的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开展党的建设和教育工作,做到党的工作和党组织覆盖100%。自巡察问题整改以来,县民政局相继指导开展县烹饪餐饮协会“情暖夕阳·美食敬老”、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小青陪伴”县至善公益服务中心“一元爱心助餐”、县蓝天救援服务中心“防溺水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公益活动,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12、民政局党组对婚姻登记处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在方便群众办理事项方面有差距。婚姻登记服务场地设置局促,仅有1个服务窗口、1间婚姻登记室和2间婚姻家庭辅导室在服务大厅,没有固定的颁证厅,各功能区的布局不够紧凑,不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业务办理设置在同一房间内,不能有效保护群众隐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审批局一楼南大厅设置颁证厅,制作并摆放了婚俗文化展板,增加新人领证的仪式感和氛围感。二是在现有的空间基础上进行功能区域划分:在一楼窗口处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在一楼南大厅婚姻登记室办理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业务,保护前来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13、存在工作人员未缴纳相关费用情况下随院民一同就餐一同领取生活用品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对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排查,发现司马镇敬老院存在该问题:司马镇敬老院2024年6月部分护理人员在院内吃饭没交费用。2024年7月,司马镇敬老院对6月在院内吃饭未缴费的4名护理人员已完成费用收取工作,共计收取费用1600元,并上缴了国库。同时,出台了《金乡县特困供养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并对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金乡县养老机构账务规范培训会”,制定物资领取清单,谁使用谁签字制度,进一步巩固账务管理成效。
14、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县民政局责令鸡黍镇敬老院限期将拆除棚子后卖铁皮的收入244.8元上缴国库,该敬老院于已2024年6月17日上缴国库。同时,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印发《金乡县特困供养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传达“养老机构账务配置指引”精神,加强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巡查。巡察整改以来,经过机构自查、县级检查,没有再发现类似问题。
15、乡镇敬老院养老人员流失,入住人数减少,床位闲置率增加。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护理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开展最美院长、最美护理员典型选树活动,增强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幸福感。三是开展义诊、义剪、义演、义烹等尊老敬老爱老和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慰问特困老人活动等,提高老年人在院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四是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敬老院进行集中照护。五是支持公办敬老院实施委托运营,改善生活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社会化服务;六是支持公办敬老院发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用。截至目前,委托运营的化雨镇敬老院已有2名社会老年人入住。
16、伙食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资金使用监管,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尤其是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规范日常财务管理。二是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养老机构财务规范培训”,重点解读《财务设置指引》手册,讲清、说明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要性。三是加强实地督导频次,对于食品留样柜的三天留样和每周食谱进行对比,对于留样和食品不匹配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院民伙食满意率达80%以上为止。四是在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为老人们邀请高级厨师做出一桌桌美味的餐食,丰富老年人的饮食选择。自巡察整改以来,没有再出现伙食投诉问题。
17、护理人员未有效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化雨镇敬老院、兴隆镇敬老院、金乡街道敬老院等养老护理员工作主动性不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员工岗位微调,并将院民满意度作为申请奖补资金和参评评先树优等条件之一,进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培训后有80名护理员获得高级技能证书。二是6月份联合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和县委党校围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开展理论和实操培训,提高护理员的服务技能。
18、公共设施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加大养老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2024年8——11月,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91.9万元用于支持13个镇街敬老院服务设施改造,申请125万元养老服务发展资金使用方向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把关资金使用范围。其中兴隆镇、胡集镇敬老院对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行动,提升娱乐室、洗浴室等公共设施。
19、公建民营改革成效不足,公益性质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新增80名护理员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证书。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渠道普及养老服务知识,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认识和需要。三是持续监管,加大线上线下督导力度,指导各敬老院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等。自巡察整改以来,县民政局督导出24条需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化雨镇敬老院已入住2名社会老人;兴隆镇敬老院有1名老人有意向入住;夜间、化雨镇敬老院、王丕街道敬老院、胡集镇敬老院等敬老院由院长亲自查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关于院民监督买菜,改革后兴隆镇敬老院每周召开“买菜”小会,听取院民心声、尊重院民意愿,合理健康提供伙食。
20、关于“公益性公墓使用率不高,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督导指导,把公益性公墓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抓在平时。在《2024年镇街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量化管理细则》中明确:安葬入堂或入公率达不到本村内当年死亡人数60%以上的扣2分。二是加强公益性使用维护情况的调度和实地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到镇街公墓进行实地检查;明确管理人员,每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明确1名责任人,加强管理维护。目前,公墓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得到明显改善,利用率也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21、关于“移风易俗宣传工作成效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营造浓厚的移风易俗宣传氛围。一是指导各镇街加大红白理事会骨干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动员各镇街集中开展红白理事会成员宣讲活动,向群众解读“厚养礼葬”丧事简办文明新风尚。二是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定做志愿者马甲,印发移风易俗宣传单,不定期到公园、广场、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宣讲活动。三是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出动4辆宣传车围绕全县13个镇街430个村(居)开展为期2个月的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并在10月份向各镇街下发关于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主题活动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四是制作“喜事新办、婚事简办”移风易俗宣传展板在婚姻登记处进行摆放。五是录制山东琴书《退彩礼》等移风易俗节目通过移风易俗工作群发送给镇街,并转发至各村进行广泛宣传。
2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硬件建设滞后。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镇街未保站建设力度,目前王丕街道、羊山镇、胡集镇未保站已基本打造好,另外10个镇街正在推进建设。二是加大镇街未保站设施设备的配备,全面推进镇街未保站提质增能,打造未成年人身边保障合法权益、保护身心健康的前沿阵地和避风港湾。
23、社区工作者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4月,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安排,县民政局抽调1名干部,到县委社会工作部协助工作,已于7月完成业务过渡移交,抽调干部返岗工作。依据县委编办机构改革文件规定,已于5月将县民政局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11月,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招聘108名社区工作者,达到每万人配备17人标准。
24、基层政权监管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4月,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安排,县民政局抽调1名干部,到县委社会工作部协助工作,已于7月完成业务过渡移交,抽调干部返岗工作。依据县委编办机构改革文件规定,已于5月将县民政局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7月5日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安排部署,指导镇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会议流程安排及村务公开管理工作,实现了业务平稳过渡。
(二)关于为民服务有差距,落实制度要求不规范问题。
1、“三争”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工,压实责任。选优配强人员力量,全面梳理省、市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严格时间节点,全力全速抓落实,积极开拓新局面。二是创新争跑机制,提高争跑效率。建立单位主要领导经常跑、争取县领导带头跑、联络省部委人脉资源助力跑的争跑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工作,及时有效获取政策及资金争取指标。三是学习借鉴经验,提升争取水平。梳理对上争取政策清单,持续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奔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使争取工作明显提升。6——11月,对上争取6次,争取资金2741.62万元,争取政策项目2个,争取亮点成效1个,圆满完成年度争取资金3000万元、3个政策项目、1个亮点成效的任务目标。
2、部分养老服务设施长期未运营。
整改结果: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按照济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作,相关做法经验入选省级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并得到省民政厅高度认可。截至目前,共有14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签订了委托运营协议,其中,有9处正在运营,5处正在装修中,运营率提升至69.23%。
3、为群众提供免费照相服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婚姻登记处在2024年6月7日金乡民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婚姻登记办理服务指南》政策宣传,其中第七条着重宣传了免费照相业务。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了提示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咨询业务的群众提前告知,办理婚姻登记可以提供免费照相业务。同时,加强对照相服务单位的管理,完善第三方管理规定,制定上班签到打卡制度,要求照相服务单位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现象。为提高工作人员服务为民的职责意识,始终保持为民爱民、服务人民的理念,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强帮带”,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中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做好做细慈善项目预算工作。7月8日召开县慈善总会三届三次理事会议,进一步研究项目预算问题。二是立足慈善宗旨,聚力品牌救助项目。巡察整改以来,县慈善总会、镇街慈善协会上下联动,先后实施开展“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慈善拥军”等品牌救助项目,着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在生活、上学、就医等方面的重点民生问题。三是坚持实践创新,拓展慈善救助资源。助力全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参与“慈善救急难”行动,建立“金心救”特别响应救助基金,对4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慈善再救助,并帮助其中1户争取市级慈善再救助资金4000元。开展孤困儿童帮扶工作,新增2位社会爱心人士和2名孤困儿童分别形成长期帮扶意愿。开发慈善冠名基金,新设“金医敬老”“童视光明”和“雷迈助学”慈善基金3个、“松子”“贺沐妍”慈善微基金2个。以“金宏源”肾友慈善基金为依托,争取上级一次性慈善项目资金4万元(定向10月、11月项目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到位。通过全县各类慈善冠名基金,救助困难群众2288人次,救助资金182万元,在扶老、扶幼、助学、助医、救急、救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慈善效能。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5个问题进行立即整改,能补充材料的立即补充材料,应该追回上缴的立即开展追缴工作。针对“2021年5月28日23号凭证,支出春节慰问羊肉款4.68万元未附领取明细单及相关文件依据问题”,查找2021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困难群众分次支付款项的全部账务材料,仅仅在最后一次付款凭证后面附上领取明细单及相关文件依据,对之前全部分次支付款项的账务材料全部进行规范和完善。针对“2023年6月27日10号凭证,支付全市社会工作培训班期间报销部分伙食补助费问题”,已于7月2日将超标准报销的伙食补助320元追回并上缴国库。针对“2023年《智慧消防服务云平台开发服务合同》和验收报告均未填写日期的问题”“2023年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书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问题”“兴隆镇敬老院2022年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工程承包费未附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造价表问题”,于6月13日对局财务工作人员和全县养老机构财务人员以及镇街民政工作负责人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局内审工作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的局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未发现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三)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薄弱环节问题。
1、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肃认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敬老爱幼,扶弱济困”的工作宗旨,制定《中共金乡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科室设置,明确各科室职责范围,避免业务交叉重叠现象。巡察整改以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共召开党组办公会4次,专题会议研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层干部报备、人员职级调整,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先依次发言,后经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发言,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党组织议大事谋大事能力明显提高。
2、会议召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严格组织生活的规范性、提升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局属3个党支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形成自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局支部委员会7次。会前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议题,支委会成员围绕议题展开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委会决议,及时上报党组,向全体党员通报。坚持每月2次主题党日活动。6月26日组织局离退休党员、局机关党员代表赴微山县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开展“ 强党性、忆初心 ”红色教育主题活动。11月到鱼山街道王杰村开展“铭记历史 勿忘国殇”主题党日,为5名党员颁发政治生日贺卡,党支部书记给党员写政治生日寄语。目前,组织生活内容形式更加丰富、具体,党员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
3、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档案的记录及管理。全面真实的记录“三会一课”活动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局属3个党支部深刻认识到“三会一课”的重要性,增强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提高参与自觉和学习兴趣,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各党支部均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确保时间、内容、形式等方面的记录规范化、制度化。
4、党费收缴记录归档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组织专人对局属3个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按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及时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认真填写、核实党费收缴清单,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凭证,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同时,对2021-2023年党费收缴记录补录完善,收据完整粘贴。
5、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按照《金乡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金组〔2020〕8号)、《关于明确有关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职数的通知》(金编办〔2023〕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于8月16日、8月29日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事前沟通,事后报备”,会前充分酝酿,并向县委组织部事前沟通报告;会上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在会议讨论决定环节,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会议形成决议及时记入党组会议记录簿,并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备案报告,将局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任用情况向县工会、县妇联备案报告。目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
6、存在挂牌机构实体化运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在办公室加挂的党建科实体化运作问题,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已经完成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按照《金乡县机构改革方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2024年5月《金乡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金民发〔2024〕3号)文件规定,在局办公室加挂安全监管科牌子,不再加挂党建科牌子,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工作和群团工作。目前,局7个行政科室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不存在单独任命负责人或实体化运作的情况。
7、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未达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每年最少2次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严肃认真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2024年6月,开展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半年谈话1次,监督班子成员提高廉政意识,自觉廉洁从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6——11月,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1次,带领分管领域的同志全面坚持廉洁干事。
8、执行廉政谈话不严格,廉政谈话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同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明确专人做好《廉政谈话记录表》记录,坚决杜绝抄袭、复制、敷衍了事和“重业务、轻廉政”现象发生,把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增强政治自觉,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要坚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杜绝“过关收场”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跟踪督导制度机制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全面完成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加大力度,上足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严整深改。增强慎终如始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重点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整改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发挥作用。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发现的新情况,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建立新台账,补齐新短板,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巡察中发现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为民服务、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持续深挖根源、改进提升。进一步规范民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审计和流程梳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加强调研等方式,不断巩固阶段性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根据干部职工的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每年邀请业务专家进行不少于2次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民政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学习和行业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严格制度执行监督。对人事、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加强制度学习和监督,完善制度落实细节流程,确保制度落实科学严谨,制度监督闭环有效。四是激发工作创新活力。鼓励干部职工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加强基层调研,主动谋划工作,深化拓展整改成果,取得更多改革创新实绩,更好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721051;邮政信箱:金乡县金山街南段路西;电子邮箱:jxxmzj8721051@126.com。
中共金乡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