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170646/2025-01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商务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商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2.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3.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4.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5.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6.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7.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8.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9.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10.洗染业管理办法
1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12.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13.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1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5.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6.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7.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金乡县商务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37-8721146
办公地址:金乡县光明路7号人防大厦18楼
八、执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