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现更名为:《金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11 09:39
浏览次数:次
《金乡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10日在金乡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1日,共收集有关部门意见建议0条,公众意见2条,有效意见1条,采纳意见1条。信件采集意见如下:一是项目区内的机井及配套设施在用的过程中非人为原因损坏了,维修的钱谁出。不予采纳的理由是:在《实施细则》中,第三章十五条中明确生产经营性工程,一般采用两种运行管护方式,即用电管理员和第三方公司进行管护,根据群众意愿和设施使用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服务维护的工程设施内容和灌溉费用收取的标准(以每度电为计量单位)。维修的钱由谁出,是依据镇村和管护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二是生产经营性工程与第三方或者用电管理员签订合同后,为了维护使用者的利益,谁来具体监管?予以采纳的理由是: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项目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并将签订的合同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金乡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现更名为:《金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