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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5-01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5-04-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明祭扫 理性消费 |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节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08: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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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即将来临,广大消费者外出游玩,集体活动逐渐增多,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扫、理性消费,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倡导各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生命财产安全。

一、理性选购祭祀用品 拒绝过度包装。

选择正规商家购买鲜花、香烛等祭祀用品,注意查验商品质量,拒绝购买“三无”产品或过度包装商品,减少资源浪费,践行绿色祭祀理念。

二、诚信经营 警惕缺斤少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建议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商品标识清晰准确、口碑较好、做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商家,要检查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合格证明的标识,并处于有效期内,如若发现有“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重新现场称重或用公平秤复核,并保留微信截图等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外出就餐看资质 拒绝强制消费。

外出就餐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量化等级高、证照设施设备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与家人或者亲朋聚会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

厉行节约,践行健康文明用餐。“清明”期间与家人或亲朋聚餐时,无论居家就餐或是外出就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吃多少点多少”的理性消费理念,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电话 “12315”。

四、购药渠道要正规,维护权益要理性。

消费者在身体出现不适时,应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或选择正规的药店购买药品。购买处方药时,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并严格遵循医嘱。线上要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查看《药品经营许可证》,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购药时请保管好购药小票和药品包装、说明书等凭证,必要时可以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在购药及用药过程中,若发现疑似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或者来源渠道不明的药品,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可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五、明码标价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殡葬服务和商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及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要严格执行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

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强化设备本质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设置专人指引乘客有序、安全、文明乘用特种设备。对检修、停用等特种设备,要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安全状况良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检查及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章操作,杜绝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