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694N/2025-016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对房产服务中心公务车辆报废的决定
县房产服务中心:
你单位所属公务车辆鲁HH0V19,型号为五菱宏光,发动机号:UB70720488,车架号:LZWADAGA0B8599724,于2011年8月购置,行驶里程:93891公里。该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架多处磨损锈蚀,车况较差,线路设备老化,经多次维修后在使用过程中仍故障频发,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鉴于该车日常维修费用较高且存在安全隐患,本着节约经费、安全用车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鲁HH0V19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住建字〔2025〕15号关于对房产服务中心公务车辆报废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