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办案过程 | 案件办理人和执法证号 |
1 | 济宁江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毛英俊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2024年10月2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执法人员在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1的监控平台上对重点排污企业在线数据进行线上巡查,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气自动监测数据10月26日3时至6时、8时数据波动较大,7时数据缺失,经核实,该公司在线站房伴热管供电线路未与备用电源连接,厂区断电启用备用电源后,自动在线设备伴热管不能正常工作。 | 张亚雷15080515010 田辉15080515020 高昂15080515028 |
2 | 山东大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陈宪兰 | 未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案 | 2024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年产20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建设项目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涂生产线自2023年10月运行以来,未按要求建立油性漆、腻子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原辅料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台账。 | 张亚雷15080515010 田辉15080515020 |
3 | 金乡县万居新材料有限公司 | 胡奉杰 | 未规范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案 | 2024年12月1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现场检查实际运行中,灌装工序有四个灌装岗位正常生产,灌装工序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未运行。 | 宋国强15080515047 王连柱15080515019 |
4 | 金乡县瑞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李兴义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案 | 2024年11月7日,接群众信访,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该企业厂区内监控视频发现,在2024年11月3日有工人正在使用小型喷漆泵对车辆进行补漆作业,且现场地面有多处补漆后痕迹,均为露天补漆,补漆现场无任何治污设施。 | 袁海鹏15080515042 宋国强15080515047 |
5 | 山东大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陈宪兰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案 | 2024年11月8日,接群众信访,执法人员通过用无人机巡查,发现该企业工人在车间外对电动车进行露天补漆作业,补漆现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 袁海鹏15080515042 宋国强15080515047 |
6 | 山东大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陈宪兰 | 使用排放不达标移动机械案 | 2024年12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正在使用的两辆叉车现场进行尾气抽测,其中环保号码为环3-FHG00532叉车尾气测量值为1.25、1.10、1.15,平均值为1.16;另一辆环保号码为环3-FHG00534叉车尾气测量值为2.64、2.81、2.69,平均值为2.71,检测结果不合格。 | 宋国强15080515047 王连柱15080515019 |
7 | 金乡玛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杨硕 | 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2024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乡玛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开展车辆检测,调取企业新国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车辆检测信息视频监控,发现在2024年4月18日在柴油1号尾气检测线一辆车牌号为鲁H03R79国Ⅲ的轻型普通货车采用加载减速法在11点46分00秒上线检测,操作员对该车采样管探头插入汽车尾气管长度不足400mm(目测插入约200mm)。检测过程中在11点48分48秒操作员查看烟度计检测设备,用手触摸烟度计检测设备的防尘镜片,11时52分15秒结束上线检测。企业对鲁H03R79车辆出具了编号为:370828082404181152204011 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 | 袁海鹏15080515042 宋国强15080515047 |
8 | 孟凯凯 |
| 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 2024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委托山东沃蓝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济宁中农大化肥业有限公司内正常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其中环3-FHG00142叉车检测过程中使用自由加速法检验排气浓度,最后三次烟度测试值分别为:第一次2.21、第二次2.54、第三次2.50,平均值为2.42。检验结果不合格。该车辆所有人及使用人为孟凯凯,全程陪同本次执法及检测过程。 | 田辉15080515020 高昂15080515028 |
9 | 金乡县恒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李浩 |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 2024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乡县恒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开展车辆检测,调取企业新国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车辆检测信息视频监控,发现2024年8月8日14点52分在柴油4号尾气检测线一辆车牌号为鲁H345A8的轻型普通货车正在上线检测,检测过程中尾气排放有明显可见黑烟。企业对该车辆出具了编号为:370828032408081500094041 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8.2结果判定8.2.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中的判定要求,该车牌号为鲁H345A8的轻型普通货车检测结果应为不合格。 | 袁海鹏15080515042 田辉15080515020 |
10 | 金乡县陆威昂驰电动车有限公司 | 张伟 | 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案 | 2024年1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乡县陆威昂驰电动车有限公司检查现场,发现一辆车牌为鲁H99Z69的重型柴油货车,使用人为金乡县陆威昂驰电动车有限公司。现场发现该车辆在尾气后处理装置温度传感器上加装螺母,将传感器垫高约4厘米,使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存在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造成尿素液无法正常喷射。 | 宋国强15080515047 王连柱15080515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