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YB/2025-01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办理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办理对象
金乡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根据自身条件、服务能力自愿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携带申报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系统(http://120.223.240.14:8086/organ-ui/#/login),填报、上传定点申报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含正、副本);
3.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参保缴费证明,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专(兼)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注明;
4.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5.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6.纳入医保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主要包括:⑴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类别、经营性质、级别、面积、门诊和住院规模、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服务范围、药品耗材管理、检查检验、信息系统、服务人群等);⑵近3个月运营状况医疗服务量、费用及人次情况、住院床位使用率等情况;⑶预测分析纳入医保定点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安全风险防范预案等。
(以上办理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随时申请,即时受理。咨询电话:8701096。
五、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审核环节包括评估、公示、协商谈判、协议签订等)。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90个自然日。
七、办理地址
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