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5-019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金乡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近期,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凯盛农批市场、社会面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单位等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酒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共8大类13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金乡县金乡街道湖都副食部经营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乡县金乡街道湖都副食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金乡县大川蔬菜批发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马铃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乡县金乡街道成科蔬菜批发部经营的1批次马铃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乡县传军蔬果店经营的1批次冬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乡县董氏地锅店使用的1批次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六)金乡县金乡街道树常金谷粥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金乡县晨艺王婆大虾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饮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表第3期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xls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3期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2025年第3期附件3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