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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213115/2025-018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5-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财采〔2025〕6号 关于转发《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10: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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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5〕7号)

金乡县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财采〔2025〕6号 关于转发《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doc

金财采〔2025〕6号 关于转发《济宁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