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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45J/2025-016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相关政策
成文日期 2025-05-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08 1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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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费给付

二、受理条件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三、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费给付标准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79元。

四、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2、父或母一方死亡或者注销户口证明,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证明。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1寸照片2张。

5、低保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由当事人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2、审核。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外)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七、办理地点:

各镇街综合服务大厅(一门受理窗口)。

八.联系方式:0537-659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