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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5-023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6-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6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2 1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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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泓森艾维尔(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净菜加工及物流配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万吨净菜加工及物流配送技改项目

泓森艾维尔(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食品产业园鱼山路西侧,惠民路南侧

山东捷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调味料生产车间建设两条蒜米生产线,本次环评将调味料生产车间重新命名为蒜米生产车间,蒜米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560m2,为两层建筑,一层设置原料库,冷库,成品库,包装间,更衣室,办公室以及生产区;二层全部为生产区。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在现有工程劳动定员内调剂,生产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蒜米2万吨。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烘干、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清洗、消毒废气,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废气和包装废气。

本项目烘干、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清洗、消毒工序产生辛辣异味,以臭气浓度计。大蒜在生物化学上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含有挥发性的辛辣味物质,主要异味成分-大蒜素,大蒜素是存在于大蒜鳞茎中的一种有机硫化合物,学名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会对蒜瓣产生破坏,且采用较洁净原料,因此产生的大蒜辛辣异味(恶臭)极少,项目在蒜米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经过自然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及绿化吸收后排放。

本项目外购的原料大蒜均为较为洁净成品的初步过筛后的的蒜头,杂质含量很少,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工序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项目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的密闭操作间(沉降室)内,生产过程采用全自动生产线,操作间在无故障的情况下不会打开,产生的粉尘可通过自然沉降作用降落到操作间内,未经沉降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采用自动包装机对蒜米进行包装,包装机自带封口设施,蒜米进入包装袋后,封口设施对包装袋进行封口。封口过程需加热,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加热温度为80℃。本项目包装袋为聚乙烯包装袋,封口加热温度较低,达不到聚乙烯受热挥发温度,且为瞬时加热,加热时间较少,此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极少,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蒜瓣输送废水、清洗废水和消毒废水。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进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噪声源为提升机、蒜头破皮机、分瓣机、挑选机、色选机、蒜瓣破皮机、臭氧发生器、吹水机、分级机、风干机、包装机、泵类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置于蒜米生产车间内,减震隔声降噪。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工序产生的废蒜皮,挑选、色选、二级色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蒜米,废机油,废机油桶。

(1)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

蒜头破皮、分瓣、蒜瓣破皮工序产生的废蒜皮,收集后外售处理。

挑选、色选、二级色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蒜米,收集后外售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必须做好该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2)危险废物

废机油:项目设备运行及保养过程中需使用机油,机油长期使用需要定期更换,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非特定行业中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机油桶:废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非特定行业中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液态危险危废由铁桶收集,各危险废物放置在危废贮存库内的相应区域贮存。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应该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内存放期限不超过半年。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临时贮存在新建危废贮存库内,危废贮存库为一封闭建筑,具有防风、防雨、防晒功能,且地面采用三合土夯实、砖混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采用防腐、防渗材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桶直接堆存在地面上,包装桶口朝上;危废均采用密闭铁桶/塑料桶暂存;危废贮存库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内部应分区存放,每一种危险废物应设置独立的标识牌,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