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232773L/2025-024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管理科 | 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及其他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队伍资质审查,组织全县县乡公路技术交流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指导与考核,确保县道路畅通;参与全县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
运输管理科 | 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涉外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工作。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 |
安全监督科 | 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行业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 |
公路水运科 | 负责全县县级道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公路、地方铁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 |
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设置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党建科牌子)。负责党建、后勤、新闻宣传、督察考核、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服务科。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申报、重点项目信息采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绿色发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 (三)建设服务科。负责工程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料审查等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四)养护科。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导、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客运出租服务科。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出租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网约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货运服务科。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涉外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机动车维修服务科。负责机动车维修有关人员培训、维修服务、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八)驾培服务科。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安全应急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交通战备、应急管理保障工作。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设主任1名。 | |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包括超限运输管理)、水路运输执法工作。 负责全县重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负责全县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负责所属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