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5-024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羊山镇国宏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产3000吨改性无纺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改性无纺布加工项目 | 金乡县羊山镇国宏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袁庄村袁徐路路北 | 济宁启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生产车间及办公区域并购置相关设备,建设年产3000吨改性无纺布加工项目。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及熔融喷丝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上料粉尘、卸料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 ①本项目塑料片受热温度为180-220℃左右。PP(聚丙烯)的裂解温度为310℃,PE(聚乙烯)裂解温度320℃,本项目加热温度塑料不发生裂解,但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 本项目车间密闭,造粒机、无纺布制造机各操作口均设置配套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引风机将废气送往三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臭气浓度 本项目熔融挤出及熔融喷丝冷却工序有少许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熔融挤出及熔融喷丝冷却工序臭气浓度随相应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三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 ③油烟颗粒物 由于所用原料中含有一定量的杂质,这些杂质在熔融挤出过程中会产生油烟颗粒物,进入“三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 ④上料粉尘:原料投料入造粒机配料桶内时产生少量上料粉尘,为减少粉尘产生量,企业需采取以下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上料工作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上料时注意控制投料速度,减小投料粉尘产生量,经车间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⑤卸料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 塑料片外运进厂后在仓库内卸料,因塑料携带少量粉尘,卸料过程会产生少量扬尘。该部分扬尘不易计算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通过加强车间封闭,及时洒水降尘来抑制扬尘的产生。 熔融挤出及熔融喷丝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米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P1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段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的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利用厂区内地形汇流至厂区外沟渠。项目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做农家肥,不外排。 ②本项目冷却槽用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使用,无纺布冷压机用水间接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化粪池在做好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及合理布置等措施,并对设备所在厂房采取适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具体如下: ①定期检修维护设备,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②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如适当增加车间墙壁厚度,并安装隔声门窗。尽量少开启门窗。对工人采取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小职业伤害。 ③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过滤网、不合格颗粒、无纺布下脚料、沉淀沉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外售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 ③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售处理收集后外售处理。 ④不合格颗粒,本项目筛分工序会产生不合格颗粒,根据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9日),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03-S17,(废塑料,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废弃边角料、废弃塑料包装等废物),集中收集后随原料一起直接回用于生产。 ⑤无纺布下脚料,本项目无纺布分切会产生无纺布下脚料,产生量约为3t/a,根据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9日),废物种类SW17可再生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03-S17,集中收集后随原料一起直接回用于生产。 ⑥沉淀沉渣,项目冷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⑦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49(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⑧废过滤棉,项目三级过滤棉装置需定期更换来保证废气处理效率,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49(900-041-49),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⑨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900-249-08),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⑩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⑪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900-214-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固废暂存场所,采用室内贮存方式,做到防雨、防流失、防二次污染等措施。在建设方对固体废物安全存放统一处理处置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危废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建设单位拟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