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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5-02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6-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6月1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9 1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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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盛奥车业有限公司创元智能化绿色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创元智能化绿色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山东盛奥车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金东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济宁启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技改项目,仅对喷涂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及位置调整,同时使用低VOCs含量水性漆代替原项目油性漆,减少油性漆使用量,不新增产能,项目建成后原有项目产品种类、产量均保持不变。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涂工序产生的腻子打磨废气、腻子烘干废气及喷漆、烘干废气。

(1)1#腻子车间排气筒DA006

本项目新建冬季腻子打磨车间,仅冬季气温较低时使用,腻子打磨在打磨室内进行,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

(2)1#腻子车间排气筒DA007

本项目新建冬季腻子烘干车间,仅冬季气温较低时使用,腻子烘干在密闭的烘干室内进行,采用电加热。烘干室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

(3)1#喷涂车间排气筒DA002

本次技改项目新建1#喷涂车间,设置4间喷漆室及1间天然气烘干室。调漆、喷漆、烘干均在密闭的喷漆室、烘干室内进行。喷漆室、烘干室设置负压收集系统,调漆、喷漆废气收集(收集效率98%)后分别经水帘/水旋过滤漆雾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烘干室采用天然气加热,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室废气一并排放,

(4)2#喷涂车间排气筒DA003、DA008、DA009

2#喷涂车间设置一套全自动喷涂线,东西布局分段式喷涂,为保证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喷涂线两端各设置一套风机及处理设施,喷漆区域通过水旋/水帘吸收漆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分别经两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

2#喷涂车间二层东部位置新建2个喷漆室、1个天然气烘干室,喷漆及天然气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量占生产总量的20%。

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烘干室采用天然气加热,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室废气一并排放。

(5)2#腻子车间排气筒DA010、DA011

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吊装车间二层北部建设4间半封闭腻子打磨室,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以两间腻子打磨室为一个单元,腻子打磨废气收集后分别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喷涂设备噪声。

1.源头控制。选择低噪音设备,对机器设备进行恰当的维护。

2.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喷涂设备布置在远离厂房边界位置,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设备全部布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阻隔加大噪声衰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如采用隔声罩、安装吸声、消声材料等措施,并设置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车间设置隔音门窗。

4.加强管理,调整设备运营时间,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防止发生噪声叠加。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合理布置等措施,并对设备所在厂房采取适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放置在远离居民区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腻子、漆渣、废漆桶、沉淀池沉渣及废干式过滤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1.一般固体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废腻子等。

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布袋:为保证除尘器除尘效率,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理,定期更换,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腻子:抹腻子过程会产生少量废腻子,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危险废物

漆渣:本项目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水性漆和油性漆的喷涂,漆渣混合处理,不再单独区分。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漆桶:盛装漆料、固化剂、稀释剂等化学品的包装桶属于 HW49 其他废物中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干式过滤器:本项目废气处理产生废干式过滤器,废干式过滤器废物代码HW49(900-041-49),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过滤棉: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入口前及出口处均设置有过滤棉。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T/In。

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活性炭属于 HW49 其他废物中900-039-49 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催化剂: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设备采用先进的钯、铂系贵金属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催化剂采用金属铂、钯等,与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成分相近,因此,本项目废催化剂代码参照 HW50/900-049-50执行,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沉淀池沉渣:本项目喷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定期委托具备清理能力单位进行清理,沉淀池污泥内含有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环境治理 772-006-49 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者生物方法处理或者处置毒性或者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水处理残渣(液)” ,危险特性T/In。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

危废间做地面硬化处理,设置围堰,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企业必须按照管理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禁止长期存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