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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25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执行评估
成文日期 2025-06-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金乡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19 15: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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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事项基本信息

决策事项名称:金乡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决策机关:金乡县人民政府

决策出台时间:2024年7月8日

决策目标: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全力全速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

二、评估工作概况

评估主体: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评估目的:对政策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财政经济等风险进行评估

评估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家中小学校设计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评估方法:资料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评估程序:

准备阶段: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收集相关资料

实施阶段:开展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组织专家论证,整理分析数据

报告形成阶段:起草初稿,内部讨论与专家评审后形成正式报告

三、评估内容分析

合法性评估

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资料

决策程序:2024年3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公众意见3条,部门意见0条,采纳2条。2024年4月29日组织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认定规划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合理性评估

目标合理性:《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公共利益和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措施合理性:《规划》内容较全面、结构较完整、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相对明确,基本符合金乡县教育实际,整体上能够满足上级相关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利益平衡性:《规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

执行情况评估

执行主体: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为责任主体,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成效显著

执行效果:将60处200人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撤并整合,新建金诚学校,缩小我县城乡办学条件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资金缺口大,财政投入不足

社会公众评价

公众参与度:2024年 3 月 28 日至4月27日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公众意见建议3条,有效意见3条,采纳意见2条。2024年4月27日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反馈。《规划》充分征求了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相关部门完成了会签,部门均未反馈意见建议。2024年4月29日,在金乡县规划馆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问题总结:资金不足,金诚学校项目难以实施

原因剖析:依靠县财政投入,难以引进社会资金

五、评估结论及建议

评估结论

总体评价: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这一规划是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的基本保证,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基本前提。为促进金乡全县教育资源均衡、协调和持续发展,结合金乡县的实际,特编制金乡县城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按照“缩小差距、改造薄弱、优化资源、城乡一体、均衡布局”的要求来整合和配置教育资源

决策有效性判断:本次规划紧密结合金乡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新型镇化进程,根据学龄段少年儿童数量变化和区域分布,整体谋划、精准施策,科学编制区域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解决教育设施现状不足的困境、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等问题,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决策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