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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58015/2025-051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成文日期 2025-08-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金乡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08-05 1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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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

小微型车:白天1元/小时,夜间0.5元/小时,每日最高10元;

中大型车: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每日最高15元;

《关于规范金乡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发改〔2021〕60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住建部门

(二)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

1-2元/小时、10-20元/辆・次

《关于金乡县羊山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2021〕24号)、《关于金乡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2024〕17号)、《关于金乡县王杰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2021〕58号)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缴纳,暂住人口按每人每月2元缴纳

2.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按每人每月3元缴

关于延续《关于金乡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通告》的通知(金发改〔2025〕69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住建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旅店业(包括宾馆、饭店、培训中心、旅馆及招待所等)按每个床位每月3元缴纳,其店内附属的餐饮经营不再缴纳。

2.餐饮业、歌舞厅、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场所,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元缴纳。

3.客运车辆(不含城市公交车辆)按每车每月15元缴纳:货运车辆按核定吨位每车每月每吨1元缴纳。

4.服装、小商品等批发市场,木材、钢材、装饰材料等建材市场,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3元缴纳;批发市场、建材市场之外的服装、装饰材料等零售商店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缴纳;集贸、农贸市场和经批准的临时占道摊点按每个摊位每天0.5元缴纳

5.汽车站候车室、经营性停车场等按每平方米每月1元缴纳

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6—25元/月

《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发改〔2025〕39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

广电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服务等级分类及标准(元/平方米.月)

星级   无电梯 有电梯

一星级  0.20   0.50

二星级  0.35   0.80

三星级  0.45   1.00

四星级  0.60   1.30

五星级  0.75   1.60

《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2023〕77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住建部门

说明:本目录不包含中央、省、市定价项目。

金乡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