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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6-003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6-02-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10 1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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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年货采购、家庭聚餐、年夜饭预订需求显著增多,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节日食品选购需谨慎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建议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食品。选购时注意食品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整,杜绝购买来源不明、感官异常(如霉变、变色、有异味)的食品。

(二)仔细查看食品标签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看标签是否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标识卡,了解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三)理性采购与妥善贮存

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合理采购年货,避免因过量囤积导致食品过期变质。生鲜食品需按贮存要求及时冷藏或冷冻;干制食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

二、餐饮消费请注意

(一)选择安全就餐场所

外出就餐或预订年夜饭,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良好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尽量选择公示证照信息齐全、评价较好的商家。

(二)倡导节约文明用餐

树立节约意识,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剩余饭菜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三)不食野味与异常食品

不采购、不食用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不明来源食材。就餐时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饮食健康要重视

(一)注意膳食合理搭配

节日期间饮食宜荤素搭配、粗细结合,多摄入蔬菜水果,避免暴饮暴食。老年人、儿童及慢性疾病患者应注意饮食节制。

(二)饮酒务必适量有度

如需饮酒应当适量,不酗酒、不混饮。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孕妇及患病者不宜饮酒。

四、依法维权留凭证

就餐或购物请保留好相关票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恭祝全县人民春节愉快,阖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