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6-003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消费提示警示 |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新春佳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年货采购、家庭聚餐、年夜饭预订需求显著增多,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节日食品选购需谨慎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建议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食品。选购时注意食品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整,杜绝购买来源不明、感官异常(如霉变、变色、有异味)的食品。
(二)仔细查看食品标签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看标签是否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标识卡,了解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三)理性采购与妥善贮存
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合理采购年货,避免因过量囤积导致食品过期变质。生鲜食品需按贮存要求及时冷藏或冷冻;干制食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
二、餐饮消费请注意
(一)选择安全就餐场所
外出就餐或预订年夜饭,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良好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尽量选择公示证照信息齐全、评价较好的商家。
(二)倡导节约文明用餐
树立节约意识,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剩余饭菜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三)不食野味与异常食品
不采购、不食用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不明来源食材。就餐时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饮食健康要重视
(一)注意膳食合理搭配
节日期间饮食宜荤素搭配、粗细结合,多摄入蔬菜水果,避免暴饮暴食。老年人、儿童及慢性疾病患者应注意饮食节制。
(二)饮酒务必适量有度
如需饮酒应当适量,不酗酒、不混饮。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孕妇及患病者不宜饮酒。
四、依法维权留凭证
就餐或购物请保留好相关票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恭祝全县人民春节愉快,阖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