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6-004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消费提示警示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肉类食品是我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引导科学健康消费,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正规渠道选购,把好“入口关”
1.选对场所:购买畜禽肉类,请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或肉类专卖店,避免在路边摊贩等流动摊点购买来源不明的肉类。
2.查看“两章两证”:购买生鲜猪肉时,请注意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以及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对于牛、羊、禽肉等其他肉类,也要留意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这是肉类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身份证”,是安全的基本保障。
3.观察感官性状:
新鲜肉类:表面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手指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预包装肉制品(如火腿肠、腊肉、酱卤肉等):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好,不购买胀袋、漏气或包装破损的产品。注意标签标识是否齐全,特别是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购买“三无”产品。
冷冻肉类:应选择包装完整、无大量冰晶、产品无软化、颜色无异常变化的冻品。
二、科学存储加工,杜绝“风险点”
1.分类存放:生肉和熟肉、直接入口的肉制品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及时冷藏或冷冻:生鲜肉类购买后,应尽快放入冰箱。短期存放(1-2天)可置于冷藏室;长期保存需放入冷冻室。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不要存放过久。
3.烧熟煮透:烹饪肉类,尤其是禽肉、内脏及冷冻肉,务必确保烧熟煮透。烹饪过程中使用的案板、刀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三、外出就餐消费,保持“警惕心”
在外就餐或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购买肉类菜肴时,请选择信誉好、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单位。收到餐食后,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是否存在感官异常(如异味、颜色异常等)。谨慎食用生肉或半生不熟的肉类菜品。
四、依法维护权益,当好“监督员”
消费者在购买肉及肉制品时,务必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票据或电子支付凭证。一旦发现购买的肉及肉制品存在感官异常(如异味、变质)、包装标识不全或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37-8716620举报维权。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