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6-011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发 |
| 成文日期 | 2026-04-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乡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全面、完整、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决杜绝程序简化、程序倒置、事后补程序等问题。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扎实做好起草前评估、调研座谈、意见征集、风险研判等各项工作,确保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有序推进、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变化等原因,确需对决策事项进行增加、删除或者变更的,由承办单位认真研究论证、充分说明理由,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目录内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流程、狠抓落实,持续提升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金乡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金乡县“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6年12月 |
2 | 金乡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2026年12月 |
3 | 金乡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