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6-02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字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金乡县兴隆镇徐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兴政发〔20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兴隆镇徐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镇要将《规划》作为徐寨村未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与整治的行动指南,确保各项建设活动有规可依、依规推进。
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要以《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等强制性指标为刚性约束,严禁突破底线。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优化村庄空间与功能布局。统筹安排住宅、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徐寨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与乡村产业;注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用地效益。
四、加强《规划》宣传与实施监督。你镇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主要内容,增强村民的规划意识和参与度。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确保规划落地不走样。
五、《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依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