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6-02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字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金乡县中心城区缗城路北侧、山阳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金自资规呈〔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中心城区缗城路北侧、山阳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位于金乡县中心城区东南部,南邻缗城路,东邻山阳路,规划用地面积约5.12公顷。
二、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你单位要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规划落地执行。规划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