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墨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玉萍诉被申请人青岛墨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金劳人仲案字〔2026〕70号),现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金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金乡县综治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37-8706196。
特此公告。
金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