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14437D/2026-03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周香兰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张忠合
不动产坐落:金乡县城区清真村105国道东侧
产权证号: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00009025号 金国用(2000)字第040号
房屋用途:商业
房屋建筑面积:396.43平方米 土地面积:145.0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金乡县金珠东路6号,金乡
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方式:0537-6566573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