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人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军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向县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武装部审核汇总后,商同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申请金乡县小学学位的外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护照、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