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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6-02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8-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对《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草案公示稿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05 17:35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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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空间布局引领和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破解规划实施矛盾,推动国土空间布局更加科学有序、结构更加合理均衡、管控更加精准有效,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有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编制了《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概念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是基于规划体检评估成果与发展新形势新需求,在严守空间安全底线前提下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开展优化调整的常态化规划更新机制,分为动态维护与规划修改两类。

四、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与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指标优化调整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局部优化调整充分衔接耕林园草湿专项规划成果,坚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控、质量生态提质、布局优化的工作导向。调入地块优先选择质量较高、适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本次优化调整后,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78.28 万亩。

2.生态保护区红线

开展本次调整工作,严格落实正向优化相关标准,保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红线内生态功能用地扩容,严控耕地面积不新增,杜绝新增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的零散图斑。

3.城镇开发边界

结合我县实际发展需要,落实部、省关于规划修改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规则(试行)》,增补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确保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有提高。

4.其余各类空间管控边界

洪涝、历史文化、城市四线管控控制线维持原有划定范围不变。

(二)规划分区

结合三条控制线与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基于主体功能定位,同步开展规划分区的优化调整,农田保护区与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完全一致,城镇发展区与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完全一致,不增加分区类型。

(三)中心城区用地用海规划布局

紧扣金乡县“十五五”期间重点项目布局需求和城市更新要求,在不改变城市总体格局和空间结构的基础上,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四)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落实国家、山东省、济宁市“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空间需求,重点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外,符合单独选址报批要求的项目,增补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采取“精准落位+示意上图+清单管理”相结合的管控方式,强化重大项目空间保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成果为草案公示稿,也叫征求意见稿,不作为最终成果,最终内容以省政府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5日

《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草案)》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