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28JY370505014000

实施编码:11370828004432863E4370505014000

事项版本:6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权限划分 县级人民政府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2号综合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学费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2号综合窗口
电话:0537-8719797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科教〔2019〕19号)
具体规定内容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附1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实施细则》第一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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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鲁财科教〔2022〕17号
具体规定内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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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高中免学费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山东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下达省里名单 资助中心将山东省建档立卡系统内的学生名单导出,下达到学校,学校实际核实学生是否在校并公示结果,将核实后的名单反馈回资助中心,然后上报给济宁市教育局办结 当场 据实审定
审核 根据省下发建档立卡名单据实审核 当场 据实审核,上报财政部门
办结 根据审核结果发放免学费资金 当场 下发免学费资金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金乡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9号9楼912室 0537-8720933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东路5号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二楼金乡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3号窗口 0537-872251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免除学费的标准是多少
解答 每生每学期800元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2号综合窗口
    电话:0537-871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