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基本编码:JN370828JYJ371018036000
实施编码:11370828004232773L4371018036000
事项版本:36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金丰线1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金城机动车辆检测站院内)1楼业务大厅1号综合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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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金丰线1号金城机动车辆检测站(院内)业务大厅1楼1号综合窗口 电话:0537-8700877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2年6月通过,2014年8月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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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 | 是 | 无 | 无 |
申请人岗位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行打印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下发通知 | 发下培训通知 | 当场 | 报名通过,等待培训 |
引导培训,组织考核,发放证书 | 企业法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 当场 | 发放合格证书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考核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东路5号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二楼金乡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3号窗口 | 0537-872251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9号912室 | 0537-897609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特殊程序 |
解答 | 无特殊程序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金丰线1号金城机动车辆检测站(院内)业务大厅1楼1号综合窗口
电话:0537-870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