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28SPJ370123001203

实施编码:11370828MB286029024370123001203

事项版本:6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县级人民政府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外)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社会事务科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除不可抗力因素,一般3个工作日可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社会事务科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社会事务科窗口
电话:0537-8717177
网址:http://jijxzwfw.sd.gov.cn
电子邮箱:jxspjshsw@ji.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信件投诉、邮件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卫生部
发布令号(文号) 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提交诊疗科目变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证件规格 政府部门核发 自备
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布局图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或A3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位基建部门
增设诊疗科目涉及科室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
科室负责人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
增设诊疗科目对应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医疗机构医务部等
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提供临床、检验人员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证复印件 、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卫生设施、诊疗功能区设置及设施、医务人员、实验室开展项目健康教育和咨询、药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相关临床科室
增设产科、优生学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登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
增设医学检验科二级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提供国家或省临床检验中心出具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临检中心核发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形式审查 当场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
审查 审核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当场 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制作许可文书 当场 发放许可文书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金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东路5号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二楼金乡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3号窗口 0537-872251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金乡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9号9楼912室 0537-872093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变更诊疗科目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 增加(注销)诊疗科目的 ①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布局图; ②增设诊疗科目涉及科室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③科室负责人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增设诊疗科目对应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⑤增设医学影像科二级诊疗科目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增加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⑥增设医疗美容科,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经历或培训证明、进修证明; ⑦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提供临床、检验人员专业培训合格上岗证复印件 、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卫生设施、诊疗功能区设置及设施、医务人员、实验室开展项目健康教育和咨询、药品); ⑧增设产科、优生学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登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⑨增设医学检验科二级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提供国家或省临床检验中心出具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复印件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社会事务科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社会事务科窗口
    电话:0537-8717177
    网址:http://jijxzwfw.sd.gov.cn
    电子邮箱:jxspjshsw@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