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18 18: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县政府规定,现公布金乡县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三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乡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8721216。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分析等9类。

2、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0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今后,我局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梳理,让能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公开。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热线电话、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促进统计信息全面、准确、科学地传播和使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