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物价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1 09:50:41

2012年,金乡县物价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依据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贯彻《条例》通知精神,坚持在全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对照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开展学习,规范公开内容。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经验交流,推广、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按规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物价工作阳光操作,增强行政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金乡县物价局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工作类信息70余条,公示公告3条,各类价格监测分析80余条,其他应公开信息条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加大价格监测和收费监管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书记县长信箱”、“书记县长热线”、行风热线、政府“网上咨询”及“12358”价格投诉服务电话作为信息公开一个重要补充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在价格、收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及时予以受理答复。2012年以来,我局已受理群众各类咨询、投诉、建议等共50余起,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收费情况、意见建议等多方面信息,目前已全部圆满处理。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金乡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宣传公开物价工作信息。

二是通过在局工作场所设立信息公开栏,公开工作流程表、服务承诺、科室职能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手机报、报刊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物价信息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 

三、我局2012年度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我局2012年以来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我局2012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服务收取任何费用。

六、我局2012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开展了审查自查活动,未有违规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对物价信息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进一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工作开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工作安排,分工专人负责,将重点公开工作及信息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改正。

(二)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的公开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三)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网站以及公开栏等媒介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加强工作考核,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清理、公开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