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6: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2018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底,在金乡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除了互联网上信息公开,街道在驻地西侧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并在各社区、村居、站所均设政务信息公开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尚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主席刘旭同志任组长的金乡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研究室,由李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金乡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街道制定了《金乡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金乡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金乡街道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明确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要求,街道对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及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机构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

    (四)加强网站日常管理维护,打造优质信息平台。为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街道不断加强网站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根据便民利民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并定期对网站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网站工作始终处于良性运转。

(五)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街道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由分管领导及宣传办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9年,我街道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金乡街道办事处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