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8:46:29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金乡”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联系(地址:金乡县水务大楼10楼,联系电话:0537-872179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公众通过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了解政府发布、公布的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主要涵盖各类工作信息、新闻动态、党建工作、社会民生等。微信平台共公开信息294条,主要是关于工作动态及社会民生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收到2份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金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公众通过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了解政府发布、公布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重点促深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力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标准、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实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注重宣传,丰富公开形式。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等现代化的方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

2021年度,县政府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严格贯彻《2021年度金乡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文件精神,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推进更高水平和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PDF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文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音频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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