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司法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16 20:20:5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金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月1日起至200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乡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乡县政府院内;邮编:272200;电话:0537-8729768;传真:8722368)。

一、概述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乡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决定任何事项,都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司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金乡县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司法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和现场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三)畅通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结合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和重塑业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多样性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手册、查询系统等形式公开司法政务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定期维护县司法局网站,目前网站运行良好,知名度不断扩大。做好办事服务信息资源的整理发布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将我局承担的办事服务事项在金乡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和办理相关的业务。

(五)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设立了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司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发展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在县司法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都派有专人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现场接待信息查询和问题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

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对依法公开信息不存在收费情况,提供信息完全免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水平,能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七、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091月1日—2009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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