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金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金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更加明确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更加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公开,特别是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工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了方便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问答咨询专线电话8721938和投诉举报电话8711315,以便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和投诉。
四是注重审查保密。根据上级相关保密文件精神,金乡县工商局多次开展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自查。通过保密审查,没有发现有涉密的信息被公开,各单位通过多次的信息梳理,增强了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金乡县工商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展示工作、接受监督、提升形象的重要途径,一如既往扎实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服务、监管执法、消费警示等。
(三)信息公开形式
1、继续坚持通过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金乡县工商局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增加了金乡县政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使广大百姓能够便捷、高效的获知目标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百姓的效能,并实现宣传金乡工商工作与公开金乡工商信息的双赢。
2、在县局和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企业年报报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发布,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重点加大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20号)的文件中要求的“放管服”改革信息和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信息的公开力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做到公开内容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对涉及人事、资金等公众较关心的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金乡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金乡县工商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紧紧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流程设计。三是进一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努力使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工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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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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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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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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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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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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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