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山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绿色通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公开信息1303条。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制度载体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攀升。
(一)突出统筹领导,狠抓组织建设。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镇党委副书记王利群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单善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人,使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党政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部门,纪委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
二是强化具体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审查确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计划和监督保障措施),工作分工协调、意见反馈、整改措施的实施等;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信息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并制定必要的制约和激励措施。
三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我镇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打造“四位一体”的公开体系。以县信息公开平台为统领,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我镇丰富完善了羊山镇政府网站(http://www.yangshanzhen.gov.cn/)、羊山景区网站(http://www.yangshanchina.com/Page_Holiday/Default.aspx)、信息公开电话(0537-8911210)和镇村公开宣传栏四大宣传媒介,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统一标准公开。
(二)突出标准提升,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对机关职能、机构概况、党委政府领导介绍、职能分工、行政许可事项等重要信息因工作需要进行变更的,我镇及时予以修订,确保重要信息不遗漏、少失误。
二是在工作中以“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工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工作质量:(1)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计划,具体包括年初制定的各项重点文化工作项目;(2)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作风建设情况;(3)人事变动情况,如具体的干部交流、人事任免、考核、奖惩情况等;(4)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具体办理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办事结果;(5)监督投诉渠道,包括具体的工作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和监督电话等。
三是通过政府信息的发布,确保群众能“知情”,即及时了解我镇各工作事项的具体进展,并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能“明法”,即对具体审批、监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理审批事项时服务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等具体事宜能够了解。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创新工作
一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月度、年度目标考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政行风评议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五是把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通过“五个结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大力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始终将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将上级督办的“为民十件实事”的具体承办项目以及镇域的重点工程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年限、投资额度、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民生工程深入民心、深得民心。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领域不全面和形式创新上。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羊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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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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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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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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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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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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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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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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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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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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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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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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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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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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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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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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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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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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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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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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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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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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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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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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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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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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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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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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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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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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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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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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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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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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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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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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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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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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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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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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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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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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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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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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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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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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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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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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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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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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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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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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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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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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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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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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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3 |
(一)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2 |
(二)镇、街道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三)村(社区)门户网站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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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县政府公报发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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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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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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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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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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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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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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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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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