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7 13:4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执法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本报告可在http//jinxiang.gov.cn/col/col5781/index.html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斗西街2号)办公室,邮箱:xzfjbgs@ji.shandong.cn,联系电话:8725567。

一、概述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分管副局长,各科室明确责任,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机制体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从自身工作的特点出发,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同步督促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本科室、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措施和办法。

(三)严格把关,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力求做到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必须实行公开。局领导对所有上网的政府信息亲自把关、逐条审批,并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开信息。从实际出发,讲究时效,更新信息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信息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信息公开可通过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col/col5781/index.html),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

通过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和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向社会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重大活动及日常业务开展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宣传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深入和广泛,个别栏目维护更新不够及时,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一)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

全面开展《条例》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查阅点服务质量;加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工作;开展信息公开互动,确保后台信息更新及时、保障有力。

(三)加强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

我局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全局加深对《条例》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件,涉及“大力度治理105国道沿线大车随意停放问题”、“整合县城道路两侧广告灯箱,建设诚信文化教育宣传阵地”、“关于加强全县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的管理关于城区内噪声污染防治问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取缔校园周边游商暴走团、广场舞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关于城市小广告治理工作常态化的建议,我局一一进行了针对性办理和改进,并按时答复。

其中,流动摊点、噪声污染、小广告治理使我们的业务工作,一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方式治理城市顽疾,一是全面排查摸底;二是错时执法,提高成效;三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在建设“精致城市”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大步伐。另外,关于大力度治理105国道沿线大车随意停放问题,根据《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66号)“三定方案”第七条: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破坏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之规定,大力度治理105国道沿线大车随意停放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整合县城道路两侧广告灯箱,建设诚信文化教育宣传阵地,建议以县文明办提出设置方案、宣传内容等,我局根据要求积极配合。

附件:


县城管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