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2 14:2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依据金乡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要特点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轨道。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保密局、县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确定了县政府办公室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县各镇街、各部门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字〔2008〕47号)和《关于印发<金乡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5号),要求各镇街和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认真编制完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开展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镇街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要求,对各类信息进行整理,科学地划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照相应制度起草制定,要求各镇街、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细化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

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明确了专人负责督导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同时下发通知,对其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主要安排了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县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各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到目前为止,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四、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55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5876条,镇街政府网站448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类5632条,占59.1%;业务工作类2068条,占20.1%;政策文件类695条占6.8%;其它类信息占14%。

根据《政府门户网站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和县宣传部网管中心对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全新设计,按照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改进了“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 价格与收费”等档目,对网站架构进行了功能优化,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除在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公开专栏,我县还通过金乡县电视台、金乡县主要新闻媒体、图书馆公开栏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7宗。其中当面递交申请2宗,信函、传真申请21宗,网上申请44宗,办结率达100%,主要涉及公安、国土、规划、教育、社保等方面有关信息。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0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工作部门办事程序和电话号码、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内容。

六、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在所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1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各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教育培训。我们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所属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县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各级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单位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特别是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事件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定期发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一些镇街、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制度有待健全、监督检查还不得力等。

今后,我们将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加强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行政文件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本年共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9955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5473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4482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67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1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44

3.当面申请数

2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6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6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2

4.其他情况

5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1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4

其中: 2.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1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13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800

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5

其中:1. 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9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444

其中:1. 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336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08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23

其中:1.全职人员

41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24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7

2.兼职人员

82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66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十四、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五、参加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120

单位负责人:张永良      填表人: 刘向前      联系方式:8723725        填表日期:2014 年1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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