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鉴于项目已建成试运行以及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本次环评按照
建设内容: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废水收集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接收园区各个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用水,二是园区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主要有已建成的沙河社区和鱼山社区。
本次评价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配套的污水收集和回用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
大蒜废水设计规模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预酸化池、污泥脱水间散发的含微量NH3和H2S等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脱臭滤床进行处理。污泥脱水间臭气收集采用集气罩的形式,负压状态下臭气逸散很小,收集效率以80%计。其他各产臭构筑物均加盖密闭,负压引风,收集效率90%。收集的臭气通过管道送至除臭间统一处理,采用高效特异性微生物脱臭滤床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经计算,拟建项目有组织恶臭污染物NH3的排放量为0.42t/a,H2S的排放量为0.0075 t/a,无组织恶臭污染物NH3的排放量为0.482t/a,H2S的排放量为0.0083 t/a。
本项目有组织NH3和H2S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NH3
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NH3 1.5mg/m3,H2S 0.06 mg/m3)。经预测,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20无量纲)。
(2)废水
拟建项目所采用工艺流程如下:
大蒜废水设计规模
本项目出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完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标准。拟建项目外排废水水质COD 50 mg/L、氨氮5 mg/L,外排污染物量分别为COD129.2t/a、氨氮12.92t/a。
(3)噪声
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房的鼓风机、污水泵房的各类水泵、污泥泵及脱水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各种机、泵采用减震基座,大型设备加隔声罩,风机安装消声器;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车间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优化平面布置等。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所有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固废排放量为零。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厂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从环保角度合理。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拟建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拟建项目建设的公众。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经理 电话:15866083888
地址: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272209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31-66573324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250013
公众可在拟建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六条。
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