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蒜都人才计划”打造区域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金发〔2017〕15号)文件规定,今年将开展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1、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2、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3、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二)推荐人选界定: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三)人选选拔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省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要严格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严肃性。推荐人选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
1、推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人选所在镇街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选拔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遴选,提出参评人选。
3、评审。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拟定人选名单。
4、考察。组织考察组对拟定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详细了解人选的有关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公安、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5、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定人选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三、推荐选拔数量
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拟命名表彰10名左右。每个镇街推荐名额不少于2名,获得省、市“乡村之星”,县第一、第二批“蒜乡英才”,首批“蒜都乡村之星”的人选不再重复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推荐人选要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选拔申报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A3纸打印,盖呈报单位公章);
4、反映本人业绩的文字材料一式3份(字数1000字左右,A4纸正反面打印);
5、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6、《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A3纸打印,盖呈报单位公章);
7、《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A4纸打印,征求各部门意见)。
(二)材料审查。各镇街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所列情况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送要求。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请务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金乡县农业农村局政工科,联系电话:6552718,邮箱:zgk8729822@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蒜都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我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议,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和推荐人选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把关,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坚持“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推荐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人选。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蒜都乡村之星”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通过大力宣传和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爱护农村实用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不断涌现。
附件2.第二批“蒜都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