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有关企业:
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安同气体有限公司、金乡县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根据3家企业申请,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上述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docx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