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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9 14:49 信息来源: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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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金翔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0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济宁金翔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09家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名单见附件),开业后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持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工作的通知》(鲁工商办字[2017]269号)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对济宁金翔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09家企业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均处于长期停产和停业状态且未进行纳税申报。证实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开业后自行停业均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第一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

联系电话: 0537-8716613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附件: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