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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2-044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9-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解读《金乡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按揭农业(畜牧业)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2 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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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新霞:金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问题一:文件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对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纳统、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量、高成长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挂牌进行奖励有利于稳步推动企业综合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提升、产业融合度提升、带动能力提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进行奖励有利于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问题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发〔2022〕1号)中共金乡县委、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发〔2022〕1号)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问题三申报条件有哪些?

1、企业升规纳统奖励。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保持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2年以上的,第3企业进行奖励。

2、企业营业收入增幅提升奖励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增幅达到相应要求的企业。

3、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奖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奖励按照《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金政字〔2021〕40号)文件有效期内执行。

4、按揭农业(畜牧业)奖励“按揭农业”项目年度实际投资额度。

5、单户企业的升规纳统奖励、营业收入增幅提升奖励合计金额不高于该企业当年实际交纳税款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孟军  15264738158

金政办发〔2022〕5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按揭农业(畜牧业)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