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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2025年“诚信蒜都 惠享金乡”春季惠民消费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2-26 17:14 信息来源:金乡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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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春季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的原则,聚焦零售、餐饮行业,金乡县商务局开展“诚信蒜都 惠享金乡”春季惠民消费券惠民活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5年227日—2025年316日(实际时间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确定)。

二、参与范围

(一)参与企业(含个体)条件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镇街园区推荐、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实体型零售餐饮企业(含个体)

2.交易发生地在金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票的实体型零售餐饮企业(含个体)

3.企业(含个体)有对公账号,不得拒收本次活动消费券自身有能力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

4.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含个体)企业(含个体)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含个体)索回相应损失。

5.活动结束后,消费券参与核销企业(含个体)根据济宁银行提供的对账数据,对于涉及的补贴资金开具相关发票。

6.餐饮企业(含个体)要积极推广提供“小份菜”“小份饭”等分餐模式,引导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按需点餐,减少食物浪费,向消费者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引领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7.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实施优惠让利方案活动期间,企业(含个体)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二)领券主体

领取零售、餐饮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金乡(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慧济生活”APP)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方式

(一)发放平台及数量

消费券发放平台为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用户可在“慧济生活”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共计发放10万元。20元面值2500张(满100元可用),50元面值400张(满200元可用),100元面值300张(满400元可用)。

(二)发放规则

2025年227日—2025年316日,共发放2,每轮为一个周期,每人每个发券周期每个面值消费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上一轮由于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而沉淀的资金,结转到下一轮继续投放。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适当调整活动规则和时间。

轮  次

发放时间

有效期至

投放券数

第一轮

2月27日10:00

3月7日24:00

3200张

第二轮

3月8日10:00

3月16日24:00

剩余资金

(三)领取方式

消费者扫码下载“慧济生活”APP,下载后进行注册并绑卡。注册后打开“慧济生活”APP“我的”“银行卡”“添加银行卡”(支持多家银行储蓄卡绑定支付)。

注册登录后,定位“金乡”,进入“慧济生活”APP首页“惠民消费券”金乡县消费券”“专区领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取成功后,可通过“慧济生活”APP“我的”“优惠券”查看。点击“优惠券”“去使用”可查看适用商家。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慧济生活”APP买单方式核销;消费券可在满足条件的商家折扣基础上使用,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2.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零售餐饮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慧济生活”APP显示的商户到店用券消费。

3.“慧济生活”APP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4.消费者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5.消费券应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6.消费券不可与2025年济宁市以旧换新补贴及3C产品补贴优惠叠加使用。

7.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

8.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9.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10.用户需在金乡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慧济生活”APP左上角地域设置为金乡县

四、资金拨付

消费券资金由参与企业(含个体)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济宁银行根据参与企业(含个体)核销金额提供对账数据商务局,经商务局审核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济宁银行,由济宁银行拨付给参与企业(含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