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月12日至4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会结束后,6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抓紧抓好。中心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到人到岗到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运行实际情况,始终坚持边整改与边立制相结合,全面梳理和查找现有制度本身的漏洞和不足,本着“立改废”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整改和系统问题防范化解相结合,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园林各项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依制度用权,为推动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制定整改措施42条、已完成整改措施42条;新建制度5个、完善制度2个。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 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管理等明确具体的规定,杜绝学习研讨浮于表面、结合工作不紧密的问题。
二是规定学习层次。按照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层干部集中学,全体人员普遍学的原则,利用周例会、半月讲坛及全体人员会议等时机,采取滴灌式学习的方式,组织学习12次,有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学习效果。
三是增强学习深度。6月14日、6月19日,分别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专题学习历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日重要讲话,结合园林工作开展研讨交流,真正做到真学真懂、入脑入心、指导工作实践;10月23日,对住建部下发的《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时间跟进学习。
2. 主题教育学用结合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在相互交流启发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指导具体工作。整改以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4次,集中学习研讨10次,研讨发言内容均与园林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了学习质量。
二是针对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未开展调研的问题,领导班子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工作3次,8月30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高质量完成《城市更新背景下“口袋公园”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促进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的调研报告》《党员教育工作调研报告》3篇。
3.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
(1)部分招标项目合同书和代理报告签订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审核水平和素质,强化其责任感和使命感。6月至8月绿化工程管理科科室成员分别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工作指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是10月22日,制定印发《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全过程监管,对施工各阶段责任进行具体明确,有效堵塞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6月28日至7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组织9个企业对涉及9份合同及代理报告信息未填写部分进行完善。
(2)对工程项目后期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6月至8月,组织人员学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等,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水平,加大工程项目指导力度。
二是10月22日,制定印发《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
三是对在建及已完工工程项目常态化巡查。7月1日至5日对工程项目常态化巡查的同时,重点督促金兴路和诚信大道提升工程项目地面裸露未绿化问题及沙河新区部分道路节点功能提升项目绿植被垃圾覆盖问题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4.园林工作适应新形势要求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周例会、现场会等形式,对照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组织相关科室及养护企业集思广益,共商园林工作短板弱项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是推进养护企业管理精细化,6月5日召开精细化养护管理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试点区域内绿地养护质量标准。7月24日召开养护工作现场会,现场指导现场检查督导养护企业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检验工作成效,9月份参加济宁市第二届园林绿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修剪竞赛团体一等奖,1人获得修剪竞赛个人一等奖。11月份代表济宁市参加山东第四届山东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园林绿化工)获得团体三等奖,1人获得个人二等奖,1人获得个人三等奖。通过竞赛,工作成效得到检验,视野得到开阔,观念得到更新,思路得到启发,有效推动我县园林事业的发展,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5.园林工作推动落实上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6月至8月,组织相关科室成员学习《济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及最新版《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强化审核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严格小区审批验收工作,提高技术设计室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绿色图章”职能理顺问题,经与编办积极对接,编办下发了《关于调整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竣工验收,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技术把关;针对御金香小区(梧桐苑)绿化一直未达标验收的问题,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3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多次到现场督促,已整改完毕并于2024年11月验收通过。
三是2024年便民休闲场地建设工程将市民聚集多、人流大、需求高的“金边银角”确定为提升点位,本着“开放共享、以人为本、适老适幼、活力功能”的设计理念,着力打造“一园一品”、“一园一特色”,已于9月底完成建设,服务功能辐射附近30个小区。
6.对绿化养护公司日常管理存在差距
(1)对绿化养护工作日常督导检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养护标准。6月14日,组织相关科室成员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会,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集中学习,专题组织学习《金乡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同时,明确科室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压实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养护效果差的养护企业依规进行处罚,下达整改通知单9份,倒逼养护企业积极履职尽责,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2)对养护公司考核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考核办法学习, 6月25日针对考核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题学习《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考核档案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考核成绩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评估,有效提升了科室人员检查指导的针对性,充分调动了养护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深入,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文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6月4日,专题召开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认领工作会议,着重强调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要求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起草文件的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撰写工作,严禁照搬照抄。
二是7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切实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
三是巡察以来,认真校对文件内容,未发生错字、漏字、内容重复、格式错误和与本单位职能无关的表述等现象。
2. 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人员工作职责和网络化管理分工,10月22日,制定印发《养护管理区域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组对养护区域范围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考核,现场指出问题7个,通过限期整改,7个问题已全部高标准整改完毕。
三是强化全域养护标准, 8月9日召开养护工作例会,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养护企业共同学习《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一步强调网格化管理,实现“精准管控、精细管理、精品打造”的工作目标。
3.开展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8月7日,专题召开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再批评再教育大会,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再批评再教育。
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整改以来,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3次,结合重要时节开展廉政谈话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活动1次,从根本上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报账手续不齐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6月至8月对相关报账手续不齐全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对今年以来的所有记账凭证全面检查梳理,对报账手续不齐全的凭证,特别是在工程款、养护费拨付上将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审计结算报告等相关附件一并复印齐全,附在支付当日记账凭证后,确保报账手续完整。8月1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10月22日,制定印发了《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财务管理效能,有效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2)收款人与供应商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8月1日,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对金乡县总工会《工会经审工作实务手册》进行再培训再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整改以来,严格落实工会经费对公账户支付,未出现收款人与供应商不一致的问题。
(3)会计信息填写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会计人员信息填写错误问题已与财政部门联系,变更完毕。
(4)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8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卡相关管理制度。整改以来,对照《金乡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把关相关报销程序。对纳入强制消费目录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运行维护费等满足公务卡支出条件的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提高公务卡支出透明度。
(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行专题培训学习,7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及时通过 “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对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监督。
三是7月29日,制定印发《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挂钩联系科室制度》,支委委员通过各种时机加强面对面指导3次。整改以来,未出现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2.党员信息填写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8月5日,开展针对性组织台账规范化专题培训,规范党务工作流程;分管领导加强对各类组织生活台账记录审核把关,确保各类组织生活记录符合规定。整改以来,各类组织生活台账记录均符合规定。
(四)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
1.县委第十四届巡察反馈的“中心存在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存在改了又犯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7月29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使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制定完善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7月29日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党支部书记了专题学习研讨。
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对年度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
2.县委第十四届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问题整改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8月23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修订完善《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的限额及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需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整改以来均按程序和规定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党组会议研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强化制度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成果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后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让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为我县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进工作目标实现。充分用好此次巡察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中心上下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推动我县园林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233268;邮政信箱:金乡县滨河一路与中心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电子邮箱jxxylj@ji.shandong.cn。
金乡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