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要求,各地登记机关自2026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文书规范》和《材料规范》办理各项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2026年5月1日起,登记机关将对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作退回修改处理。以全程网办方式办件的,请务必在4月30日下午5:30之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如下午5:30之前未完成电子签名提交的,请于5月1日之后重新申报提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