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受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决定对白庙村集体两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土地承包项目
二、项目说明
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土地承包项目,共两个地块,具体如下:
地块一位于村服务室东侧,日常为村集体晾晒场地,面积大约2.5亩,具体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地块二位于村服务室门口道路西侧,面积大约2亩,具体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以上土地均为村集体资产。
三、报名、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司马镇经管站。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到指定账户,中标者保证金抵扣第一年土地承包金,不足部分予以补齐,未中标者保证金退回。
账 户: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 号:2460034034205000010392
报名联系人及方式:
李爱国13176798188
胡天龙13954798803
2、投标时间及地点:
地块一于2026年9月9日上午9:30开始,投标人必须在9月9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相关手续到司马镇政府北一楼小会议室。
地块二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0:00开始,投标人必须在9月9日上午9:50,携带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相关手续到司马镇政府北一楼小会议室。
四、标底、承包期限及承包金缴纳方式
1、地块一标底为2000元/亩/年,承包年限为20年,即2026年9月10日至2046年9月9日。若国家土地政策进行调整,承包期限截止调整时间。第一年承包金(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在竞标保证金抵扣基础上,不足部分应在9月11日前缴纳至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账户,如竞标保证金在抵扣承包金后仍有剩余,继续抵扣下年承包金;第二年承包金(2027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应在2027年9月10日前缴纳,剩余年限承包金以此类推,在每年9月10日前缴纳。
2、地块二标底为800元/亩/年,承包年限为5年,即2026年9月10日至2031年9月9日。若国家土地政策进行调整,承包期限截止调整时间。第一年承包金(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在竞标保证金抵扣基础上,不足部分应在9月11日前缴纳至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账户,如竞标保证金在抵扣承包金后仍有剩余,继续抵扣下年承包金;第二年承包金(2027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应在2027年9月10日前缴纳,剩余年限承包金以此类推,在每年9月10日前缴纳。
五、土地用途
以上地块均为村集体资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泥土,不得种植树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新上其他项目,须经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招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1、以上地块,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报名者方可投标,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2、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投的方式竞价,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投标者重新报价;若第一次报价有高于底价的投标者,取前三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最高且超过底价者成交。若有2名以上第二次报价相同的投标方,由相同方采取抓阄方式确定最后中标者。竞标方报价时应精确到以“元”为单位,否则按废票处理。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中标后悔标者,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投标。
5、扰乱投标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土地承包金应于签订承包合同当日交至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如不能按期缴纳土地承包金,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对外发包。
2、中标者应最晚在2026年9月10日与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没收保证金。
3、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5个工作日之内如投标方不主动来领回投标保证金,不管时间多长,一律不计息。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5、承包期间,未经金乡县司马镇白庙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标方和司马镇人民政府三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司马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司马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