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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02 11:15 浏览次数:

一、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39&groupid=328&userids=G328)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邮寄至金乡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公开科,邮编272200.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金乡县光明路7号人防大厦(又名:金城大厦)11楼,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7-8723725

三、办理流程

金乡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作出补正。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金乡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